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建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试点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: 徐汇区是上海市首批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,近几年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,但是我区拥有核心技术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较少,产品竞争力不够强。为了进一步推进徐汇区的标准化工作,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意识,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在徐汇区开展创建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》,我局拟定在全市率先开展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的创建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条件 1.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在徐汇区; 2.经有关部门认定并获得有效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; 3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 二、申请方法 企业根据创建标准,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愿提出书面申请。 三、申报材料 1.申请表(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)。 2.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3.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。 四、创建程序 1.我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,审批公布创建试点企业名单。 2.企业制定创建计划并实施。 3.创建活动为三年,采取“先实施、后认定”的方式运作。第三年按照《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验收标准》组织验收(凡获得验收通过的企业,我们将根据徐汇区标准化奖励政策给与相应的奖励)。 五、申报时间 凡自愿参加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的企业,请在2008年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标准计量科。 联系人: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科 栾红栋 电话:64810088-7093 传真:64395269 地址:徐汇区凯旋路2588号709室 E-mail:luanhd@xh.sh.cn 上海市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