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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建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试点工作的通知
文件编号: 徐质技监[2008]1号
产生日期: 2008-01-25
发布机构: 上海市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

 

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建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试点工作的通知

 

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:

徐汇区是上海市首批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,近几年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,但是我区拥有核心技术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较少,产品竞争力不够强。为了进一步推进徐汇区的标准化工作,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意识,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在徐汇区开展创建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》,我局拟定在全市率先开展“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”的创建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在徐汇区;

2.经有关部门认定并获得有效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;

3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
二、申请方法

企业根据创建标准,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愿提出书面申请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表(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)。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.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。

四、创建程序

1.我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,审批公布创建试点企业名单。

2.企业制定创建计划并实施。

3.创建活动为三年,采取“先实施、后认定”的方式运作。第三年按照《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验收标准》组织验收(凡获得验收通过的企业,我们将根据徐汇区标准化奖励政策给与相应的奖励)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凡自愿参加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的企业,请在20082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标准计量科。

联系人: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科 栾红栋    

电话:64810088-7093   传真:64395269

地址:徐汇区凯旋路2588709

E-mail:luanhd@xh.sh.c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市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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